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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關于組織開展2020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科學技術廳 福建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關于組織開展2020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科技局、財政局、稅務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財政金融局、稅務局: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的有關要求,現將2020年度認定工作若干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ㄒ唬┥陥蠓秶 符合《認定辦法》的第十一條規定。 。ㄑa充說明:1.申報企業至少近一年度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為查賬征收。2.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資格自頒發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2017年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2020年需重新申報認定。3.2020年重新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且需要更名的企業,需先完成更名程序,再申報認定。) 。ǘ┥陥髸r間 2020年將安排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兩個批次。第一批企業申報提交紙質材料及網絡材料截止時間為6月30日。第二批企業申報提交紙質材料及網絡材料截止時間為8月20日。 。ㄈ┥陥蟪绦 1.企業根據《認定辦法》第十一條進行自我評價,自評符合認定條件的可申報認定。 2.申報企業需登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 (http://www.innocom.gov.cn)進行注冊登記,并提交申報材料。 3.企業自行選擇具有資質并符合《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進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或鑒證。沒有資格參與我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或鑒證工作的中介機構名單可以在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各門戶網站(省科技廳:http://kjt.fujian.gov.cn;省財政廳:http://czt.fujian.gov.cn/zwgk/;省稅務局:http://www.fj-n-tax.gov.cn/)上查看。 。ㄑa充說明:企業申報材料中,中介機構出具的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中需含《中介機構承諾書》(附件4)原件至少一份,復印件需加蓋企業公章和騎縫章。) 4.企業按《工作指引》第二點第三條要求準備申報材料(申報材料裝訂要求見附件1)。 申報企業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將按照《認定辦法》的相關規定取消資格,并追繳其自發生上述行為之日所屬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 5.企業必須在申報認定截止前,完成申報材料的填寫、打印和網絡數據提交,并將網絡打印的紙質申報材料一式二份、紙質申報材料掃描件光盤一式三份及除企業營業執照和各類證書外其余材料的電子版(Word或Excel版,存入上述光盤中)報送所在地設區市科技管理部門,并在規定時限內提交網絡數據。 企業應在網絡附件中重點上傳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財務審計報告、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及相關附表)、知識產權證書、成果轉化能力證明材料、企業創新性證明材料、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等主要證明文件。 6.各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下同)科技管理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的完整性進行核對后匯總,于6月30日、8月20日前將認定申報匯總清單(見附件2)加蓋市科技管理部門公章后上報省科技廳,并抄送一份至所在地同級財政、稅務管理部門。同時,將企業報送的申報材料匯總上報省科技廳。各設區市科技管理部門另需填寫《企業研發項目經費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表》(見附件3),并將紙質材料(一份)及電子版上報省科技廳。 二、高新技術企業專項審計(鑒證)中介機構 1.凡符合《工作指引》要求的中介機構,均可參與我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或鑒證工作,依法出具相關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 2.中介機構對照《工作指引》規定條件進行自評,符合條件的方可出具相關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需在出具的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中附上《中介機構承諾書》(見附件4)。 3.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應加強對《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的學習,嚴格依據《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客觀公正地對企業的研發費用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進行專項審計或鑒證,據實出具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若存在嚴重失誤或弄虛作假等行為的,省認定機構將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取消其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或鑒證工作資格,并在省高新技術企業管理工作網站及省認定機構各門戶網站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相關工作。 三、研發費用 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的歸集和核算應規范執行國家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定,申報企業應通過下列科目對研發費用進行核算和歸集。即: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應設置“研發支出”一級科目,在核算企業進行研究與開發無形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按研究開發項目,分別“費用化支出”、“資本化支出”進行明細核算;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應在“管理費用”一級科目下設“研發費用”二級科目,對研發費用進行核實和歸集。 四、高新技術企業變更 根據《認定辦法》第十七條的有關規定,高新技術企業發生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的,應在三個月內向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報告。經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審核符合認定條件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不變,對于企業更名的,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不符合認定條件的,自更名或條件變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2020年我省高新技術企業更名申請集中受理兩個批次,截止時間分別為4月30日和6月30日。申請更名的企業,應在截止時間十天前,將更名申請材料一式三份,報送所在地設區市科技管理部門。未在規定時限內向所在地設區市科技管理部門報送企業名稱變更情況的,均按更名后的企業名稱重新申報認定。 各設區市科技管理部門提出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后上報省科技廳(具體要求詳見附件5)。 五、企業年報 根據《工作指引》有關要求,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在其資格有效期內應于每年5月底前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報送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在同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企業累計兩年未按規定時限報送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由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 六、其他事項 1.請各設區市科技、財政、稅務管理部門加強溝通,按照《工作指引》中的有關要求,充分了解掌握推薦申報企業的整體發展狀況,認真組織做好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推薦工作。 2.《認定辦法》、《工作指引》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文件均可以在省科技廳門戶網站(http://kjt.fujian.gov.cn)首頁“網上辦事”中“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欄目內下載。 3.為配合做好2020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工作,擬在網上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輔導,重點解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要求、申報管理系統使用等內容。相關視頻可于4月中旬之后在“福建省高新技術企業管理系統”首頁(http://220.160.53.12:8080/fjismp/cms)中查看。 4.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聯系方式 省科技廳高新處,聯系電話:0591-87881523; 省財政廳稅政處,聯系電話:0591-87097827; 省稅務局企業所得稅處,聯系電話:0591-87098781。 5.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委托省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承辦我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前期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注冊信息審核、密碼丟失等網絡咨詢、相關政策咨詢解答和申報紙質材料受理工作。 省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聯系地址:福州市工業路611號福建高新技術創業園1號樓九層;聯系電話:0591-87645521、83778967,E-mail:fjcyzxxmk@163.com。 附件: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材料裝訂順序 2.推薦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匯總表 3.企業研發項目經費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表 4.中介機構承諾書 5.2020年高新技術企業更名要求
福建省科學技術廳 福建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 2020年3月27日 附件下載 |